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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中父亲掐死重伤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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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中父亲掐死重伤女儿

法院判决:情况特殊从轻处罚


  一个如花少女为反抗暴力强奸,被犯罪嫌疑人从五层楼上推下,导致高位截瘫,生不如死。正当人们为女孩的不幸遭遇痛
惜悲伤之时,更大的悲剧发生了。那个亲生父亲竟然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女儿。人们震惊、哀叹、困惑: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慈爱的父亲变成了杀人的魔鬼?又是谁导演了女孩与父亲的悲剧?
  4月25日,此案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背后那些鲜为人知的内幕浮出水面,让人们在惊恸之余产生更多的思考。

  反抗强暴美丽女孩坠楼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的52岁的王廷和本来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们有3个孩子。2005年6月1日,王廷和的23岁的小女儿王晶晶被同学找去吃饭,并给她介绍了一个叫沈新的青年。王晶晶长相甜美漂亮,善良单纯。沈新长相一般,见了漂亮的王晶晶,眼睛就一直在她身上,这让王晶晶很不舒服。所以,当晚回到家里母亲问起时,王晶晶就皱着眉连连摇头。可谁知沈新对王晶晶却一见钟情,紧追不舍。2005年6月3日晚,沈新约王晶晶吃饭,王晶晶一再推托。但沈新却死乞白赖地恳求,并说还请了她的同学。王晶晶无奈,只好前往。晚上10点,他们从舞厅里出来,沈新不顾王晶晶的再三婉拒,坚持送她回家。其时,王晶晶因为给一个亲戚看房子,独自住在位于兴隆台区金河小区一栋5楼的房子里。王晶晶回到住处后,就以要休息为由让沈新离开。但沈新却东拉西扯,赖着不肯走。嘻皮笑脸地向王晶晶身边凑过来。王晶晶趁机跑进卧室,并将房门死死关住。沈新将手中的杯子向门玻璃用力砸去,门玻璃被砸碎了。沈新伸手扭开门,冲进了卧室,向王晶晶扑去。王晶晶拼命抵抗,一边和他厮打,一边打开床头的窗户大声呼救。厮打中沈新用力一推,王晶晶就从5楼的窗口跌了下去。
  沈新在慌乱中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盘锦市急救中心的救护车赶到,将尚有一丝气息的王晶晶抬上救护车。
  救护车走后,自知闯下大祸的沈新就仓皇逃回了家里,并连夜逃往沈阳。医生判断此事涉嫌刑事犯罪,于是,他们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很快,兴隆台区兴隆派出所的警察赶到。
  6月4日早晨,王晶晶的父母才得到消息,他们赶到盘锦市第一医院,夫妻俩看见那个昨天还像花一样而现在却浑身插满管子、面目全非、昏迷不醒的女儿,他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生不如死女孩多次自杀

  抢救整整进行了48天,医生先后给王晶晶做了十几次大手术,王晶晶的生命总算保住了。但是,由于脊柱骨折,神经受损,一个花季女孩就这样成了高位截瘫者。
  那些日子里,王廷和一家除了在医院护理王晶晶,就是到处借钱,筹集抢救费和医药费。
  到了7月初,王家已经借不到钱了。眼见王晶晶的抢救时刻都会因为钱不到位而停止,王廷和心急如焚,走投无路。就在这时,那个一直在逃的罪魁祸首沈新投案了。
  6月3日夜里,沈新将王晶晶推下5楼、打了120急救电话后,看到王晶晶被抬上救护车时的样子,沈新觉得王晶晶肯定活不成了,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惊恐之中,他连夜逃到鞍山,再逃到沈阳,之后逃往西安、乌鲁木齐。7月4日,逃了一个月的沈新回到了盘锦,7月5日中午,他来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投案自首。
  王廷和与家人一次次找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和政府信访办,要求犯罪嫌疑人拿出钱来救治王晶晶。而沈家拒绝拿钱救治王晶晶。后来,在公安机关的工作和压力下,勉强拿了1万元钱。
  而这时候的王家为了救王晶晶,他们已经花了20多万元,其中的16万元都是磕头作揖从亲朋好友手里借来的。现在再也无处可借,走投无路了。
  8月11日,由于借不到医药费,王家不顾医生的警告和反对,将仍在治疗中的王晶晶接出了医院。
  由于高位截瘫,大小便失禁,王晶晶只能平躺在床上,连翻个身都需要人帮助,吃喝拉撒睡全得由家人照顾。即使如此,王晶晶还是很快就患上了严重的肺内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褥疮等高位截瘫的并发症,王晶晶痛苦得生不如死。
  没钱住院,但药总是要吃的。为了给女儿买药,王廷和只好一边跑公检法等机关,督促女儿被害一案尽快开庭,一边找零活打工挣钱。
  随着病痛折磨的时间越久,王晶晶不但身体日渐虚弱,她的情绪也变得越来越烦躁。王晶晶每天都需要输液,有几次,王晶晶趁人一不注意,就伸手去拔针头。吓得一家人心惊肉跳,只得一刻不眨眼地看着她。有时候,王晶晶会要刀要棒寻死觅活。
  从2005年11月起,王晶晶寻死的心一天比一天强烈。2005年底的一天,王廷和正在厨房做饭,忽然听到里屋“咣当”一声,他进去一看,只见王晶晶不知何时抓着了一面镜子,她把镜子摔碎正要用碎玻璃片割手腕上的血管自杀。
  王廷和看着女儿痛不欲生的样子,泪如雨下。

  陷入绝望父亲掐死女儿

  如果说,在这备受煎熬的日子里,王家人还有一丝希望的话,那就是王晶晶被害案早日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赔偿后,可以拿到钱继续治疗。
  2006年1月9日,王晶晶被害案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沈新为自己辩护。他承认是自己造成了王晶晶现在的悲惨结果,但是他否认自己的行为是强奸。在谈到民事赔偿时,沈新说自己没钱,不能让父母代自己赔偿。当审判长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时,王晶晶的代理律师表示同意,因为他知道,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即使法律判决了也只能是一纸空文。赔偿只能由犯罪嫌疑人的父母给付。而在法律上,沈新已经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并没有法律义务进行赔偿。如果他们出于亲情,为减轻儿子的罪行而同意赔偿,那么就需要协商调解。
  但是,遗憾的是当天无论是庭上还是庭下,调解都没有成功。王家提出赔偿30万元,沈新父母同意赔偿20万元,但条件依然是法院必须免于沈新的刑事责任或者判决缓刑。然而,沈新涉嫌的强奸并致被害人严重伤害,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并且为国家公诉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沈家赔偿,可以在量刑上酌情减轻刑罚,但绝对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因此,沈家苛刻的条件是不现实的。
  法庭调解失败,也就意味着王家拿不到赔偿继续王晶晶的治疗。王家陷入深深的绝望。
  2006年1月13日早上9时,王晶晶的母亲有事去了邻居家里,留王廷和在家里照顾女儿。王廷和在给女儿换尿布时,王晶晶再一次哀求爸爸:“爸,就让我走吧,我太难受了。”
  王廷和看着女儿,心里又痛苦得发木。
  王晶晶哭着说:“爸爸,帮帮我吧,你发发善心,我真的不想活了,我也不忍心再拖累你们了。再这样下去,你们会被累死的,弟弟的大学也上不成了,我不能再耽误了他呵。”
  “爸,求求你,动手吧,就当帮我解脱这个活罪,让我享福去了。”“爸,你动手啊,爸。”王廷和头脑里一片混乱,在女儿的声声呼唤中,竟迷迷糊糊地颤抖着把手伸向了女儿的脖子……
  良久,他看着女儿在床上一动不动了,他突然仰天大哭:“我杀了女儿!我杀了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惊动了邻居。张妈妈赶回家里,女儿已经停止了呼吸。

  帮女儿自杀该如何量刑

  2006年1月16日,王廷和被刑事拘留。1月28日,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王廷和。
  与此同时,一场有关父亲帮助女儿自杀是否该负法律责任的争论也在进行着。有人认为王廷和的行为值得同情,但他是故意杀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有人认为他也是受害人,量刑应该从轻。
  4月25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对王廷和掐死女儿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上,王廷和对公诉机关指控其亲手掐死女儿的事实没有辩解,并几度对女儿的死痛悔流泪。
  法庭辩论时,王廷和的代理人———律师孙洪文发表辩护意见认为:“在本案中,王廷和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应该说他是被孤助无援的人生境地、被彻底绝望的悲惨事实、被别无选择的被动局面逼出来的犯罪嫌疑人。王廷和在法律上是犯罪嫌疑人,但在情理上他却是被害人。另外,本案被害人也就是他的女儿在悲剧发生时存在严重的过错,正是在她的苦苦哀求(让父亲下手)下,才诱发了王廷和的犯罪行为。在理论上这应该是一起帮助自杀的案件,和时下我们讨论最多的‘安乐死’有着极其类似的案发环境。而且本案也没有造成什么不良的社会影响,与此相反,包括王家亲属在内的广大社会群众对于王廷和给予了高度的理解和同情。截至目前已经有不下五六百了解情况的亲友、群众联名要求司法机关给王廷和一次机会,对其免于刑事处罚。本案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案件,是一个情有可原的案件,对王廷和的量刑可以也应该从轻,这就是法律当然包括刑法的最终正义!”
  法庭最后采信了孙洪文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庭宣判王廷和故意杀人罪成立,但鉴于此案的具体情节,从轻判处王廷和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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