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上海被捕!
投资上海夜总会 引进泰国“人妖”大跳脱衣舞
为吸引人气,上海一家夜总会竟然引进泰国「人妖」表演脱衣舞。日前,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嫌疑人刘德华、程华、卿富根等人被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批准逮捕。
据中通社报道,今年二月下旬,沪上某购物中心物业管理员程华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经某KTV业务经理卿富根牵线,将四名泰国「人妖」介绍给上海市某大酒店夜总会承包经营人刘德华组织演出。
据了解,其中一名绰号「咪咪」的泰国「人妖」曾于去年八月从海口机场入境,并在海口从事表演。今年二月,他听朋友说在上海表演收入不菲,凭借自己会一点英语和中文,「咪咪」便与上海的「经纪人」在电话中谈妥了每人每月八千元人民币的表演费用。随后,「咪咪」与其他三名「人妖」乘火车至上海,并落脚该大酒店。每晚二十时,他们便到夜总会上班,随时听从老板刘德华、卿富根和程华等人安排,到客人的包房内进行脱衣舞表演,直至脱到一丝不挂。
期间,程华负责对「人妖」进行管理,卿富根安排「人妖」表演并收钱,刘德华则多次安排「人妖」为该店「熟客」进行表演。他们每跳一次脱衣舞收小费人民币三百元,其中二百元归表演者,一百元交给王某等「经纪人」。据「咪咪」交代,他到上海后已表演了六百多场次。
接到群众举报后,沪上公共安全专家人员于今年三月二十七日晚将正在进行淫秽表演的四名泰国「人妖」查获,程华等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也于同日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