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没有一点虚假(用第一人写的,其实也是本人经历的)
希望各位会员不要用恶意中伤,谢谢~!
案发时间:2003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农历七月十四)
被害人:一名大二的学生19岁(我)
被害人伤残:七级伤残,重伤乙级(法医鉴定二次)
被告人:一名大龄青年(他)
被告人:无精神病史(有过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症)
案子性质:故意伤害
案子结案日期:2004年三月二十日左右
被害人传票:4张
(2003年十二月一张因被告人病了开不了庭<装病>;2004年一月一张传票因被告人不在监狱(保释)不能上庭;2004年二月一张传票因被告人有精神病不能上庭;2004年三月一张传票在监狱开庭得出最后结果——被告人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4年,赔偿被害人医药费1.5万左右)
当天我从街上回来,离家门还不到50米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东西向我头部袭来
人体反应用手臂包头(后来才知道留下了15cm才的伤疤在手臂),被砍后
意识性的逃跑,他紧追其后被捅两刀,腋下不深,刀口3cm左右,追逃大概有十分钟的样子
在追逃过程中,不下有30人在旁观,竟然无一人帮忙,还是在我母亲的帮助下才逃脱(文笔不好,还是简短介绍)
当时我不知道他是谁,后来通过别人告诉才知道他是我同村的人(说下我从小就离开家乡,跟父母在外)
在案发后一个月,被告人被抓进派出所(经过调节无效),后转进公安局
他在这个过程中,保释一次,用的是93年的医院证明
发精神病两次,后诊断为假装
而法院批准他出狱就医很多次(具体不清楚)
开庭过程中,没有说明为何事杀人,法官也没有问
并且法官问的都是被害人问题,被告人一说话,法官就严厉禁言
写的不是很详细,怎么说了,大概就是这样的。。。希望大家看后发表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