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路口,一位女青年从公交车下车后,没有走东西向的过街天桥,而是横穿没有人行道线马路。辅警见状,遂将她拦下。可她推脱阻拦,继续横穿马路。此时,正在值勤的交巡警张国庆见状,一边向她敬礼,一边走向她,示意她从人行道过街。已走到道路中间的女青年未加理睬,继续过街。张国庆只好将其拦下,又敬了一礼,劝其遵守交通规则。
面对张国庆的敬礼,女青年突然表现出不悦。她对张国庆说,她急着要上班,所以横穿马路。张国庆再次敬礼,拦住她请她从人行道通行。女青年更加不悦,当即指责张国庆,称其推了她,要求警察当街向她道歉,并要投诉他。
索要到了投诉电话后,女青年拨通了电话。
但在一旁的记者听到她说的话却是:“我有点事,要迟到几分钟。
争执,就在十字路口中间继续。记者注意到,为了劝阻女青年,张国庆前后共敬了14个礼。最后,在路人的指责下,女青年“愤”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