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前的想法,大抵平常女人是不可以饮酒的,逢年过节助兴来一杯,倒也是无伤大雅。可如今女权运动盛兴,社交场合里,男士们还会殷勤上前为女士们点一根烟呢,何况又是区区一杯水酒呢,于是女人与酒的关系,眼看着就慢慢密切起来。
其实女人饮酒是风景,就和女人抽烟一般,因为有那么一点不同寻常,就更加吸引人们的眼光。试想想,素手中持着一支高脚杯,浅斟曼饮,金黄的的阳光或灯光透过酒液射出来,慢慢地晃动,就象那丽人眸子里的一泓醉意,这方叫做酒不醉人人自醉。
当然,主人公必需是优雅美丽大方的,才能符合看客们的心意。就如看惯了奥黛丽赫本那持着长长烟管巧笑倩兮的样子,对于工厂里有着纷乱头发的四十多岁女工焦黄手指上的廉价烟,必然是不屑的。
酒也如是,设想中那种女子必然有着波浪长发与风情万种的唇,声线是沙哑地那种,穿了黑色的低胸裙子慢慢地踱过来,找相熟的待者要一杯龙舌兰——可一定不能是家庭妇女,红肿的手,发胖的躯体,因为离婚而自暴自弃,时不时抱着威士忌,诉之失意以杜康。
曾经有朋友——当然是男的,无限艳羡地对我说:我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个白领女子,下了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脱了高跟鞋,到对海的阳台上,坐在藤椅中,缓缓地饮着威士忌看落日,这真是如何一幅画一般的情景,试想,有这种趣致的女子是多么的不平凡。
至今我还记得他那带着点惆怅的口气,其实我认为,也未见得她有如何的品味,或许仅仅是一种生活习惯,她或也是必需下班挤公车回家那种人,但在这里,因为有那么一点仿佛有文化的酒,非小市民的气质就折射了出来。布尔乔亚,就是这个意思。
男人们在劝酒的时候,经常来这么一句,女人是自带半斤酒量的,大抵是指女性的对于酒精的反应不是那么灵敏,能饮者必定心里有数,不会胡喝而至酒后出丑那种。更有一种老套的小说情节,基本上女人喝了酒后乱性,时不时狂放一把,然后就成就了旁边不怀好意男人的愿望,演出酒后失身的“悲剧”。当然,如果配上女主角先失恋,所以借酒浇愁,似乎那男人的罪过就减少了一点。真是非常伪善的笔法。
酒与女人本来就密不可分,电视中的酒类广告,很少是不出现美女的,特别是红酒,女伶们不穿夜礼服出场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其它的,特别具有诱惑力的美女也是倒处可见。但必竟在现实生活中,这种配酒的美女是不多见的,所以男人们爱约了女人出来喝酒,却并不吃饭,只是试图从她们不经意的动作中,捕获一点记忆中美女与酒的风韵。
现时年轻女子们饮酒,最常便是在酒吧里,科罗娜、太阳啤、可乐JAZZ、各种调酒、红酒,稍淡一点,适合女子们不急不躁的性格。但,我常常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看那些长女美女们用各种姿态饮酒的样子,然后记起一个男人的话:要成为我老婆的女孩子,我是从来不让她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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